在我国地方行政系统中,省一级区划属于地方上级别最高的行政区划。在省一级担任领导职务的一般至少也应当是副省部级,乃至于更高级别的正省部级和副国级。那么,同为省领导的省委副书记与普通省委常委相比,二者有着怎样的分别与共性呢?

首先,我们说下共性吧。不管是省委副书记还是一般省委常委,只要担任了这两个职务中的一个,那他就是省领导,不仅如此而且都是省委的领导和省委常委,包括省委书记也是省委常委。在省一级党委召开常委会时,省委副书记和省委常委同为必须出席会议的重要成员,在一省的重大人事安排和重要事项决策方面,都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我们再来谈一谈区别。这个主要分为几个层面。一个是兼任省政府省长的省委副书记与一般省委常委相比,那在级别上当然是高出了一个段位,为正省部级了,与省委书记平级,为一省的二把手。

如果是非兼任省长的省委副书记或者是专职省委副书记的话,那就与普通的省委常委级别相同了,都是副省部级。但所不同的是,省委副书记的地位和待遇要高于普通的省委常委,为省委的第三号人物,号称省委“首副”。而一般省委常委排名要在省委副书记之后,地位虽然级别相同但地位上还是要略逊色于省委副书记的。而能担任省委副书记的前提是,这个人必须首先是省委常委,而担任省委常委的却不一定是省委副书记。

当然,话又说回来。省委副书记虽然地位稍高于普通省委常委,却并不意味着二者有隶属关系,或者说权重就一定高。因为,能够跻身省委常委的一般都不是一般人物,要么是主管人事、宣传、统战等不同领域的高官,要么是主政一方重要城市比如省会或者经济大市的要员,这些常委手中的权力其实是相当大的。

作为省委副书记来说,虽然排位或者地位要高于一般省委常委,不过其分管来说一般是协助省委书记主抓党建等相关工作,在权力上还真不好说谁大谁小呢?当然这也不一定,也有省委副书记兼任政法委书记或者是重要城市一把手的现象,如果是这种情况的话,那省委副书记就更加的厉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