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头是古代负责捕捉犯人的一种社会治安类“武官”。在封建社会的县衙里,下设了一个治安管理机构,在其中供职的有捕役和快手,由于这两种岗位的职责大同小异,后来就不加区分并称捕快。
捕快的职责类似当今社会的刑警兼治安警,捕快的头目或者说直接最高首领就是“捕头”。到了宋代,也称其为“都头”,如著名的“武都头”武松。
捕快是一个非常古老的职业,据考证在原始社会末期就有了,他们主要负责缉拿盗匪和犯罪人员。严格地说,捕快包括捕头都不是“官”,而是“吏”。
我们笼而统之所说的“官吏”其实可以分成“官”和“吏”这两块,它们一直是两山对峙二水中分的两回事。
官就是指“朝廷命官”,一般通过科举、军功或世袭得来,然后通过朝廷吏部正式任命并造册登记的,用现代的话说,就是有编制的;而“吏”是官员雇佣的幕僚。俗话说“无幕不成衙”,比如各级衙门里的师爷,是高级幕僚,普通衙役则是低级的了,捕头就就属于衙役类的吏。
在弓马为主的冷兵器时代,捕头必须武艺高强。如果一个县里有突发事件,如盗窃、抢劫、奸淫、纵火、拐卖等案件,捕头都会奉命带衙差出马,侦缉、破案、捕捉或镇压这些人犯,包括缉捕罪犯、传唤被告和证人、调查罪证等。
我们从古代纪实或文学作品中了解到很多捕头,下面略举几例。《水浒传》里的行者武松,曾任阳谷县的都头,时人皆以“武都头”相称,实际上也就是“捕头”。
他快意恩仇,善使双刀,大闹飞云浦、血溅鸳鸯楼、夜走蜈蚣岭,鸳鸯连环腿天下绝技,外加一身精湛的少林硬功。
同是该书里还有“美髯公”朱仝,曾任山东郓城县马兵都头。他曾“假公济私”,暗地里放走了黑宋江宋三郎,后来还协助宋江放走梁山的前老大晁天王等七人,可谓是水泊梁山的大功臣。
另外朱仝的郓城县同僚“插翅虎”雷恒,“膂力过人,能跳三二丈阔涧,”,“学得一身好武艺”。他原是本县铁匠出身,做了郓城县步兵都头,后来也追随 朱仝上了梁山。
还有桃园三结义后追随在平原县当县令的大哥刘备的关羽、张飞,关羽曾任马弓手(马兵都头),张飞任步弓手(步兵都头),实际干的也是“捕头”的活路。
最有传奇色彩的是山东“捕头”秦琼秦叔宝,他追随李世民征刘武周、窦建德、王世充,屡立大功,逐渐成为秦王最为器重的部将。玄武门之变,秦琼参与诛杀李建成、李元吉。他被封为翼国公(死后改封胡国公),陪葬昭陵,其画像绘于凌烟阁。
有人问,古代这么些捕头相当于现在的什么官儿呢?如果一定要说,那就大致相当于当今刑警兼治安队长。有人理解为县公安局长,那是不对的。古代的县衙机构非常简洁,远没有分得今天这么细,更没有什么四大班子之类。
捕头的工作内容也很简单,主要是依照县令的指派,执行一些缉捕、侦查和传讯、取证等任务,一切决策权利在县令手里,县令本人(或某些历史时期设置的县丞、县尉等)相当于兼任的公安局长。
县令其实不象我们想象的那么小!在封建时代,县令负责全县的民事,治安,司法、审判、税务、兵役、劳役等等一切行政事务。所以,县令这七品芝麻官权力也挺大的,在古时有“百里侯”、县尊的美称,掌握一县的几乎所有大权。
通过这些演义、文学或历史了解到的捕头,感觉他们一个个挂带着显示自己身份的腰牌,怀揣铁尺、绳索,侠肝义胆,艺高胆大,武艺高强,看上去几乎无所不能,可以说“牛得不行”的大牛人!在他们“公务之余”也一定是人见人敬,待遇和美誉度都很高的一种职业。
其实不然,认为捕头“高大上”这多半是受了《三侠五义》这类演艺小说里“南侠”展昭这一类艺术形象的误导。虽说展昭展熊飞偶尔也干捕头的活,但他当时是全国范围内顶尖的“三大侠客”之首,且被皇上御封为“御前四品带刀护卫”,封号“御猫”,高职低配在开封府供职来护卫朝廷的重臣包拯。
而我们前面分析了捕头在宋朝及宋以前时代基本是在朝廷吏部无名无编的幕僚属吏,是官员花钱请来做帮手的,他的上级一般也只是七品芝麻官,离四品差得远呢!当然本事也不能跟“御猫”相提并论!
以地位相对前朝略高的明、清朝为例,捕头就是介于在编官员和杂佐闲役(完全没编制)之间的小吏。他们有类似官员的编制,所谓“经制正役”,但是不发银两工资,只给月供粮食,依然属于衙役类的小吏,一般依据各州县大小而决定其人数。
古代州县衙门的衙役的身份分两种:一类为良民,包括民壮(地方招募士兵)、库丁(国家银库兵丁)、斗级(官仓、务场、局院的役吏)、铺兵(巡逻及递送公文的兵卒)等;另一类为贱民,包含皂(养马下吏)、捕快、仵(检验命案死尸的差役)、禁卒(狱丁)、门子(官衙中如端茶倒水侍侯官员的差役)。
包括捕快在内的这些贱民衙役几乎同倡优奴婢并列,其社会地位仅略高于罪犯。甚至还有律法规定贱民衙役包括其子孙不能参加科举考试,以免有辱斯文。即便转职不干捕快了,其子孙也必须在三代以后才能获得参加科举考试的资格,这个叫“洗白”,也不准捐纳买官。
由此可见,捕头或捕快在古代可不是一个什么高大上的职业,而归属所谓“贱业”,常为士绅所不齿,有些名门大族严禁自家子孙从事衙役。在金庸小说里,捕头或捕快经常被侠义道骂为“鹰爪孙”。
事实上,古代捕头(捕快)很多时候都是由一些帮闲、地痞无赖担任,是为”无良人“,干的事情也多为人所不齿。
唐代大诗人杜甫在《石壕吏》中写道:“暮投石壕村,有吏夜捉人。老翁逾墙走,老妇出门看。吏呼一何恶,妇啼一何苦!“这个吏便是捕快,简直就是一副狗腿子的嘴脸。
直到近代,在解放前的旧上海,大流氓黄金荣就曾充当上海法租界巡捕房的华人督察长,实际也就是“捕头”。
由于古代“官”、“民”级差很大,官员相对老百姓拥有绝对的优势地位。尽管捕头在“体制内”地位不高,甚至因在限期内没有侦破当地督办的大案要案,还经常被县太爷用板子把屁股“打开花”;在社会上也不怎么受待见。
但是对于老百姓来说,“捕头”就是官家的人了,是“六扇门”里边的,“威风凛凛”,很有面儿。捕头在待遇方面,难免有各种盘剥和外水进项,实际上也不是那么清苦寒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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